突发!2月6日,中国证监会放出2026年第一份重磅文件——第1号公告《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瞬间引爆金融圈和区块链行业。
这可不是一份普通的监管文件!它最关键的突破的是,第一次在官方语境里,把“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玩法说透、划死,更让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这个行业热词,正式走进了中国金融监管的核心视野。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利好来了?RWA融资要被放开了?但真相恰恰相反:这份公告的核心,是配合同期推进的RWA融资标准,共同划定融资边界——不是松绑融资,而是通过明确的标准和监管要求,规范RWA融资行为,堵死投机炒作和非法融资的漏洞,这也是监管出台RWA融资标准的核心初衷。
先澄清:RWA从来不是“新事物”,早就藏在我们身边
在RWA融资标准出台前,行业内早已存在大量现实资产数字化实践,但这些实践均不涉及融资属性——比如新能源项目补贴应收账款确权、基础设施现金流登记等,本质是技术工具的应用,而非融资行为,这也是它们能长期合规运行的关键。
这些“隐形RWA”均未触碰融资红线:不面向公众募资、不拆分资产定价、不承诺投资回报,区块链仅作为确权工具,与当前RWA融资标准所规范的“融资行为”完全无关,也为融资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合规参照”。
正是因为这些实践不涉及融资,不产生金融风险扩散隐患,才被监管默许。而随着RWA概念升温,部分机构开始借“资产代币化”之名,违规开展融资活动,这也直接推动了RWA融资标准的起草和出台,成为监管规范的核心靶点。
简单来说,RWA融资标准的出台,源于“融资乱象”的滋生——监管需要通过明确标准,区分“合规资产数字化”与“违规RWA融资”,这也是本次证监会1号公告与RWA融资标准协同发力的核心逻辑。
核心前提:RWA融资标准,针对的是“融资乱象”而非“技术应用”
监管出手规范、出台RWA融资标准,核心不是否定“资产上链”技术,而是整治借RWA之名的违规融资——这也是融资标准的核心定位:不限制技术应用,只严控融资风险。
部分机构将“资产代币化”曲解为“融资工具”,拆分实体资产、面向不特定公众募资、承诺高额回报,这完全违背了资产数字化的初衷,也触碰了金融监管的红线,更是RWA融资标准重点禁止的行为。结合八部门近期发布的通知,这类违规融资行为已被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范畴。
一旦RWA沦为违规融资工具,风险将难以管控:资产定价混乱、风险跨区域扩散、责任归属不清,甚至可能引发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这与虚拟货币炒作的风险本质一致,也是RWA融资标准必须严防死守的核心痛点,中金公司也指出,当前RWA代币化融资对实体经济贡献有限,反而存在加剧金融空转的风险。
在RWA融资标准出台前,监管只能将所有涉RWA融资的行为,纳入虚拟货币相关风险管控框架,从严监管;而融资标准的起草,正是为了“精准施策”——明确合规融资的边界,既规范合理探索,也严厉打击违规融资。
重点解读:RWA融资标准核心内容,到底划定了哪些融资红线?
近期,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归口管理、智合标准中心起草的《现实世界资产(RWA)融资路径设计规范》团体标准进入起草阶段,这份标准并非“放开RWA融资”,而是与证监会1号公告、八部门通知协同,共同构建RWA融资的合规框架,核心是“控风险、划边界、明责任”。
结合标准草案、证监会1号公告及八部门通知要求,这份RWA融资标准的核心定位的是“约束融资路径”,而非“推动融资规模”,与市场误解的“利好融资”完全相反,其核心是配合监管实现“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RWA融资监管原则。
融资标准的核心条款的可总结为3点,每一条都与证监会1号公告形成呼应,共同锁定融资风险:第一,严格拆分“资产数字化”与“融资行为”,境内仅允许资产确权、登记、存证,严禁开展任何RWA代币化融资活动及相关中介服务;第二,明确“境内数字化、境外发行”的双轨融资路径,若涉及境内资产境外RWA融资,必须符合境外合规司法辖区要求,且境内主体需提前向证监会备案,提交完整发行资料;第三,划定融资负面清单,明确六类不得开展的RWA融资情形,从源头堵死违规漏洞。
简言之,RWA融资标准的核心逻辑是“风险隔离”:允许境内资产数字化,但严禁境内融资;允许境外合规融资,但必须接受境内监管穿透,这也是监管“防风险、护安全”的一贯思路,与中信证券明明所言“规范行为、填补跨境资金监管漏洞”的监管目标高度一致。
协同发力:证监会1号公告,为RWA融资标准“保驾护航”
很多人混淆了“RWA融资标准”与“证监会1号公告”的关系:前者是行业层面的融资行为规范,后者是监管层面的强制执行要求,两者协同发力,共同筑牢RWA融资的合规防线,明确违规融资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1号公告的核心作用,是将RWA融资标准的要求“法治化、强制化”:融资标准明确“境内禁融资、境外需合规”,公告则进一步锁定执行路径——境内资产若要开展RWA融资,必须赴境外合规辖区,境内仅负责确权和监管;同时强化备案管理,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融资业务,必须提前备案,未备案者一律视为违规。
这意味着,RWA融资标准的条款,通过证监会1号公告获得了监管强制力:任何偏离融资标准的行为,比如境内开展RWA融资、境外融资未备案、触碰负面清单等,都将面临严厉监管处罚,国泰海通证券俞枫也提醒,境内金融机构违规开展RWA融资,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等风险,面临监管追责。
公告还明确了持续监管要求:境内备案主体在境外融资完毕、发生重大风险时,需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同时加强跨境监管合作,防范跨境非法融资和资金外逃风险,这也是对RWA融资标准“风险管控”要求的进一步强化,补齐资金跨境流动的监管漏洞。
必看底线:符合融资标准的RWA融资,必须满足这4点
结合RWA融资标准、证监会1号公告及八部门通知要求,合规的RWA融资(仅允许境外合规开展),必须严格遵守以下4点底线,缺一不可,这也是区分合规与违规融资的核心标尺:
1. 融资场景底线:境内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RWA代币化融资活动,严禁为境外RWA融资提供境内中介、信息技术等相关服务,境外融资需在合规司法辖区内开展,符合当地监管要求;
2. 备案管理底线: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融资,必须提前向证监会备案,提交备案报告、境外发行全套资料等,未备案、备案不合格者,严禁开展相关业务,违规将面临严厉处罚;
3. 行为约束底线:严禁拆分资产定价、面向不特定公众募资、承诺投资回报,不得借RWA融资之名开展投机炒作,融资行为需与资产实际价值匹配,杜绝金融空转;
4. 责任追溯底线:融资主体需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及时报告融资进展和重大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违规RWA融资产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监管通过融资标准和公告,明确“谁融资、谁负责,谁投资、谁担责”的核心原则。
总结:RWA融资标准的核心,是“规范”而非“放开”
梳理下来不难发现,RWA融资标准的出台,以及证监会1号公告的落地、八部门通知的发布,本质是一套“组合拳”——核心目标不是放开RWA融资,而是通过明确的标准和强制的监管,规范RWA融资行为,打击违规乱象。
海外RWA融资侧重“金融化、交易化”,而中国RWA融资标准的核心是“可控化、合规化”,不追求融资规模,只追求风险可控,这是由中国金融监管“防风险、护安全”的核心逻辑决定的,与海外路径没有好坏之分,只是监管导向的差异。
对行业而言,RWA融资标准不是“枷锁”,而是“指南针”——它明确了合规融资的路径,淘汰违规投机者,让真正聚焦资产数字化、助力实体经济的融资探索,在合规框架内开展,避免行业野蛮生长。
比如Hexbit平台在德国合规体系下探索实体资产数字化融资,正是符合“境外合规、风险可控”要求的尝试,但其模式无法照抄到国内,因为国内RWA融资标准明确禁止境内开展相关融资活动,这也是中国监管导向的核心体现。
最终总结:证监会2026年1号公告与RWA融资标准,共同给行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RWA融资可以探索,但必须在合规框架内,严格遵守“境内禁融资、境外需备案、全程强监管”的核心要求。融资标准划清了红线,公告强化了执行,两者协同,既填补了RWA融资的监管空白,也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未来,RWA融资的核心关键词,必然是“合规”与“可控”,脱离融资标准和监管要求的违规融资,终将被严厉打击。对普通人而言,需警惕各类借RWA之名的融资宣传,牢记“违规融资不受保护,损失自行承担”,切勿盲目跟风;对行业机构而言,唯有严格遵循融资标准,才能在监管框架内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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