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WA 的现实困境:技术成熟 vs 制度真空
(一)技术基建早已就绪:从数据验证到流动性贯通
在当今的金融科技领域,RWA,即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正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从理论上讲,RWA 的实现并不复杂,其核心就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将传统的现实世界资产,如房地产、债券、大宗商品等,转化为数字代币,从而实现这些资产在区块链上的交易和流转。这种转化不仅能够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让全球的投资者都能参与到这些资产的投资中来。
从技术层面来看,实现 RWA 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预言机网络,如 Chainlink,就像是一座桥梁,将现实世界的数据引入到区块链的数字世界中,实现链下资产数据的实时可信上链。无论是股票价格的实时变动,还是房地产的估值信息,预言机都能准确地将这些数据传递到区块链上,为智能合约的执行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零知识证明技术则像是一把保护伞,在不泄露资产具体信息的前提下,保障资产权属隐私。想象一下,你在进行一笔加密资产交易时,不需要透露自己的身份和资产细节,就能完成交易,这就是零知识证明技术的神奇之处。而跨链协议,如 Polkadot,则像是一条条高速公路,打通不同公链间的价值流转。比特币、以太坊等不同的区块链网络,原本就像一个个独立的岛屿,而跨链协议的出现,让这些岛屿之间有了连接,资产可以在不同的区块链网络间自由流动。
这些技术的成熟,使得 RWA 的实现具备了工业级落地能力。就像某跨境贸易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实现了 12 小时内完成信用证开立到货物确权的全流程自动化。在传统的跨境贸易中,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天甚至数周的时间,涉及大量的人工操作和纸质文件的传递,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而借助区块链技术,整个流程变得高效、透明且安全,大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制度真空导致行业集体 “卡壳”
尽管技术已经成熟,但 RWA 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却并不顺利,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制度层面的缺失。全球监管体系对 RWA 的法律定性仍处于混沌状态,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代币化资产的定义和监管规则各不相同。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 RWA 的监管存在分歧,导致市场参与者无所适从;在欧洲,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对 RWA 的监管态度也不明确,使得相关项目的推进困难重重。在东南亚,更是存在 “证券 vs 商品 vs 新型资产” 的法律争议,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这种不确定性直接导致 99% 的 RWA 项目停留在概念验证阶段。例如,某欧洲房地产代币化项目,原本计划通过将房地产资产转化为代币,吸引全球投资者参与投资,从而盘活资产,提高流动性。然而,由于无法明确链上权益在破产程序中的法律地位,一旦项目出现问题,投资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这使得融资进程被迫搁置三年。在这个项目中,尽管技术上已经能够实现资产的代币化和交易的自动化,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和监管框架,项目无法顺利推进,这充分说明了制度对于 RWA 发展的重要性。
核心矛盾在于,缺乏监管背书的技术创新,如同脱离轨道的列车,空有动力却无法安全行驶。技术虽然能够为 RWA 提供实现的手段,但只有在明确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下,RWA 才能真正发挥其潜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没有制度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市场的稳定性也将受到威胁,RWA 的发展也将无从谈起。
二、新加坡破局:以法律确定性构建监管轨道
在全球 RWA 赛道因监管模糊而踌躇不前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却另辟蹊径,以一套极具前瞻性和实操性的监管框架,为 RWA 的发展铺设了一条坚实的轨道。这一框架不仅为新加坡在 RWA 领域赢得了先机,也为全球监管者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一)监管框架的底层逻辑:技术中立下的实质监管
2025 年 11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数字资产代币化指引》。这份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新加坡在 RWA 监管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其核心原则在于,无论采用何种区块链技术,只要代币具备金融属性,如收益权、分红权等,就会被纳入《证券期货法》的监管范畴。这一原则的背后,是新加坡对金融创新本质的深刻理解:技术只是手段,金融的核心风险和监管需求并不会因为技术的变化而改变。
为了准确判定代币是否属于监管范畴,MAS 创新性地提出了 “四维穿透判定法”。这一方法从四个维度对代币进行全面评估:一是代币权利,即代币是否赋予持有人实际的所有权、分红权、投票权等权利;二是发行意图,看发行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融资并承诺收益,还是仅仅提供功能服务;三是架构设计,是否通过特殊目的实体(SPV)、信托等法律结构汇集资金或资产,形成集体投资属性;四是收益特征,持有人能否获得确定性的收益,如利息、清算分配等,而不是仅依赖市场炒作的价格波动收益。通过这种全面而深入的评估方法,MAS 能够准确地识别出具有金融属性的代币,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有效避免了项目方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监管的可能性。
例如,在某区块链项目中,项目方试图通过复杂的技术架构和宣传话术,将其发行的代币包装成一种纯粹的功能代币,以规避监管。然而,通过 MAS 的 “四维穿透判定法”,监管机构发现该代币虽然在表面上声称用于兑换平台资源,但实际上发行方在白皮书中明确承诺了固定的分红回报,且通过 SPV 汇集了投资者的资金,形成了集体投资的属性。因此,该代币被判定为具有金融属性,需按照《证券期货法》进行监管。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 “四维穿透判定法” 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二)三大制度创新筑牢合规基石
1. 数字信托架构:破解权属割裂的核心方案
在 RWA 项目中,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是如何解决链上代币与链下资产的权属割裂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新加坡提出了数字信托架构,要求所有 RWA 项目设立独立信托实体作为链下资产法定持有者,代币仅代表信托受益权。
以新加坡的某 REITs 代币化项目为例,该项目通过星展银行旗下的信托机构持有物业产权。在这个架构下,链上代币持有人虽然不直接拥有物业的产权,但通过信托契约,他们可以直接主张资产收益。当物业产生租金收入时,信托机构会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将相应的收益分配给链上代币持有人。这种架构不仅清晰地界定了链上权益与链下资产的关系,还为司法追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旦出现纠纷,代币持有人可以依据信托契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该项目的成功实践,也为其他 RWA 项目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相关司法案例已被纳入新加坡最高法院判例库,成为司法实践的重要参考。
2. 全周期监管沙盒:从发行到清算的合规指引
为了确保 RWA 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合规性,新加坡构建了全周期监管沙盒,对 RWA 项目从发行到清算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的监管。
在发行端,项目方需要强制披露资产审计报告、托管方资质以及赎回机制。例如,某能源项目在进行代币化时,需要同步公开其光伏电站的十年现金流预测模型,让投资者能够清晰地了解项目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项目方还需公开保险覆盖方案,以保障在出现意外情况时,投资者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托管方资质也需经过严格审核,必须持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托管牌照,确保资产托管的安全性和专业性。
交易端则限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个人金融资产需达到 100 万新元以上,以保护普通投资者免受高风险投资的影响。交易平台必须具备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实时对接 MAS 的反洗钱监测系统,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洗钱等非法活动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在清算端,智能合约预设监管接口,以便 MAS 能够实时监控风险敞口。如某债券代币化项目在智能合约中嵌入了 MAS 风险监控模块,当债券违约率超过 5% 时,系统会自动触发资产冻结程序,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这一机制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还能够在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 跨境监管互认: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交易是 RWA 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促进跨境 RWA 交易的发展,新加坡建立了 “司法管辖区白名单”,对符合欧盟 MiCA、香港 VASP 标准的代币化资产开放互通。这一举措大大降低了跨境交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效率。
2026 年初,新交所与香港联交所完成了首单跨辖区 RWA 交易试点。在这次试点中,新加坡发行的港口资产代币在香港的合规平台上实现了无缝流转。以往,跨境证券交易往往涉及繁琐的手续和高昂的费用,而通过跨境监管互认机制,这次交易的成本较传统跨境证券降低了 40%。这不仅为投资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跨境 RWA 交易的大规模开展奠定了基础,预示着未来跨境 RWA 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
三、全球启示:制度创新的三大核心命题
新加坡在 RWA 领域的积极探索与成功实践,为全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揭示了 RWA 规模化发展的关键要素,这些要素犹如三把钥匙,有望打开 RWA 在全球广泛应用的大门。
(一)法律实体锚定:链上权益的 “制度压舱石”
在 RWA 的复杂体系中,明确的法律实体锚定是确保链上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石。新加坡通过数字信托架构等创新举措,清晰界定了链下资产与链上代币的权属关系,为 RWA 项目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以非洲某农业资产代币化项目为例,该项目旨在将当地的农田资产转化为数字代币,吸引全球投资者的资金,以推动农业的发展和现代化。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未设立明确的法律实体来持有链下资产,当遭遇政府土地征收时,代币持有人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他们无法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赔偿权益,因为在法律层面上,他们与被征收的土地之间缺乏明确的权属联系。最终,这个原本充满潜力的项目不得不夭折,投资者的资金也遭受了损失。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加坡的 RWA 项目通过设立独立信托实体作为链下资产法定持有者,代币代表信托受益权,成功破解了这一难题。在这种架构下,链上代币持有人的权益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当出现资产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时,他们可以依据信托契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 “技术层 - 法律层 - 资产层” 的三层架构,为 RWA 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得 RWA 项目能够在稳定的法律环境中茁壮成长。
(二)监管沙盒扩容:在风险可控中试错创新
监管沙盒作为一种创新的监管工具,为 RWA 项目提供了一个在风险可控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和创新的空间。它允许项目在限定范围内开展试点,如限定资产类型为绿色能源、投资者为机构客户等,避免了 “一刀切” 禁止所带来的创新抑制。
德国的某工业设备代币化项目就是一个成功利用监管沙盒的案例。该项目旨在通过将工业设备资产代币化,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在传统模式下,中小企业进行设备融资租赁往往需要经历繁琐的手续和漫长的审批过程,融资周期通常长达 6 个月甚至更久。而在监管沙盒的支持下,该项目得以在限定范围内进行试点。通过创新的代币化融资模式,该项目成功将融资周期缩短至 28 天,大大提高了融资效率,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试点过程中,监管机构通过实时监控和风险评估,确保了项目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未发生系统性风险。
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监管沙盒的优势。它不仅为创新项目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让项目方能够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加高效、便捷的融资模式,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个观察和学习的窗口,使其能够更好地了解新兴技术和业务模式,从而不断完善监管政策和措施。通过监管沙盒,创新与监管得以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推动 RWA 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全球规则互认:打破监管孤岛的关键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RWA 的发展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协同合作。单一市场的制度创新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只有建立跨辖区合规互认机制,才能打破监管孤岛,实现 RWA 资产的跨境自由流动。
正在推进的 “新港澳瑞” 监管互认计划,就是一个极具前瞻性的尝试。该计划拟实现新加坡、香港、澳门和瑞士四地 RWA 项目的监管信息共享与资格互认。这意味着,在其中一个地区合规发行的 RWA 项目,有望在其他地区得到认可,无需重复满足不同地区的复杂合规要求。预计这一计划实施后,可覆盖全球 70% 的高净值投资者市场,为资产跨境流动提供一条高效的 “制度高速公路”。
以跨境投资为例,以往投资者想要参与不同地区的 RWA 项目,往往需要面对繁琐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不仅增加了投资成本,也限制了投资的灵活性。而通过全球规则互认机制,投资者可以更加便捷地参与到全球范围内的 RWA 项目中,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全球金融市场的效率,也将促进 RWA 行业的全球化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四、中国路径:从防御到建构的 RWA 破局
在全球 RWA 浪潮中,中国虽在虚拟资产交易监管上保持谨慎态度,但对 RWA 赋能实体经济始终保持开放与探索的姿态。中国正以独特的方式,在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之间寻找平衡,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 RWA 发展道路。
(一)非交易型 RWA:规避风险的创新切口
中国在 RWA 领域的探索,主要聚焦于非交易型 RWA,这是一种在现有监管框架下,既能发挥 RWA 优势,又能有效规避金融风险的创新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应用于不动产和绿色金融等领域,通过将现实世界资产转化为数字代币,实现资产的高效管理和融资。
在不动产领域,深圳的保障性住房收益权代币化项目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该项目通过区块链技术,将未来的租金收益转化为数字代币,向社保缴存满五年的市民定向募资。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也让普通市民能够参与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来,分享城市发展的红利。自项目启动以来,已成功为三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募集资金 12 亿元,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了 30%。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合约,租金收益的分配更加透明、高效,减少了中间环节的成本和风险。
绿色金融领域同样成果显著。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碳配额链上登记项目,将控排企业的碳资产转化为可追溯的数字凭证,实现了碳资产的数字化管理。某新能源车企通过这一平台,将碳配额进行实时质押融资,融资成本较传统信贷降低了 25%。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碳资产的流动性,也为企业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通过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碳资产的交易和流转更加安全、可信,有效避免了碳市场中的欺诈行为。
(二)立法突破:填补链上权益的制度空白
尽管中国在非交易型 RWA 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要实现 RWA 的大规模应用,仍面临着立法上的挑战。目前,《民法典》尚未明确链上凭证的物权效力,这使得代币化资产在抵押、担保等场景中面临法律障碍,限制了 RWA 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可以借鉴新加坡的 “数字信托 + 监管沙盒” 模式,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区块链权益凭证的法律属性,为 RWA 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在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开展专项立法试点,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 RWA 监管模式。这些地区具有政策优势和创新活力,能够为 RWA 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试验环境。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 RWA 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奠定基础。
在海南自贸港,凭借其独特的政策优势,如数据跨境与离岸金融的便利化措施,为 RWA 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 “双单制” 数据跨境政策,企业能够更便捷地获取全球市场数据,为 RWA 业务中的资产估值、风险监测等环节提供支持。离岸金融领域的双 QFLP 政策,构建起资本跨境流动的 “高速通道”,吸引了众多国际私募基金落地,为 RWA 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中国在 RWA 领域的探索,是在风险与机遇之间的谨慎前行。通过聚焦非交易型 RWA,中国正在寻找创新与安全的平衡点;而立法突破,则是打开 RWA 未来发展大门的关键钥匙。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制度的逐步完善,RWA 有望在中国实体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结语:制度设计能力决定 RWA 终局
新加坡在 RWA 领域的探索,为全球金融监管创新提供了一个生动样本。它证明了在 RWA 的发展中,技术虽然重要,但制度设计才是决定其最终走向的关键因素。通过构建清晰的监管框架,新加坡不仅为 RWA 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安全、透明的投资环境。这种将传统金融监管与新兴技术相结合的模式,为全球金融监管者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在全球金融变革的浪潮中,敢于先行定义规则的司法管辖区,正逐渐在下一代金融基础设施的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他们通过创新的监管政策,吸引了大量的金融创新项目和资金流入,推动了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这些地区的成功经验表明,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监管者不应只是被动的旁观者,而应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则,引导创新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省心锐评】
对于中国而言,RWA 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在防范金融风险的,中国需要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 RWA 发展模式,通过 “监管平移 + 场景适配”,打造服务实体经济的 RWA 中国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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